近日,有媒體稱,央視7000名老員工將轉為“臺聘”,引發各界廣泛關注。據悉,這7000名員工都是勞務派遣工,他們與央視下屬企業簽約,被稱為“企聘”員工。這些人轉為“臺聘”后,意味著更好的福利待遇。在朋友圈中,不少建筑業人士評論道:“建筑工人更應該結束勞務派遣,讓農民工也有歸屬感。”
據專家介紹,勞務派遣是指派遣機構(勞務公司)與派遣勞工(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而后將勞動者派遣到要派機構(實際用工單位),在實際用工單位的指揮、監督下從事勞動。派遣機構為用人單位,負責勞動者依法享有的待遇且承擔無派遣時的最低標準工資,其特征是“派遣機構招人不用人、實際用人單位用人不招人”。
目前,我國絕大多數行業都在使用勞務派遣工。專家稱,近年來,隨著建筑業的快速發展,企業用人成本越來越高,為了解決季節性用工、市場臨時性變動用工等問題,企業在固定用工方式之外,增加了勞務派遣這種彈性用工方式,其主要目的還是為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力資源成本。2014年相關數據顯示,建筑業勞務派遣工總數較多,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高達36.2%,已遠超《勞動派遣暫行規定》明確規定的“勞務派遣用工比例不超過10%”的紅線。
由于勞務派遣工具有“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特征,其工資、福利待遇以及社保水平都可能少于正式員工,在現實中往往會有“低人一等”之感,其合法權益不僅難以得到有效保障、維權困難,而且缺乏晉級途徑,沒有“歸屬感”。在建筑業“兩層分離”用工制度之下,企業管理層與項目管理層、項目管理層與分包管理層、分包管理層與勞務作業層(勞動者),層與層之間關系明確,更易導致建筑業企業與勞務派遣工之間沒有“聯結”,勞務派遣工更沒有“歸屬感”。
在建筑業近年來的轉型之戰中,取消勞務企業資質、強化從業人員資格、建立企業自有工人骨干隊伍已被提上改革日程。但業內相關人士指出,受制于行業發展的特殊性,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建筑業采用多種用工方式仍將是主流。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中也明確了“改革建筑用工制度”的要求,提出了“以專業企業為建筑工人的主要載體”、“逐步實現建筑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的建議。
從目前來看,建筑業建立自有產業工人隊伍的大趨勢不可改變,但囿于行業業務形態豐富、利益調整復雜,改革道路仍將十分漫長。在這一過程中,如何保護包括勞務派遣工在內的農民工的權益,是各方都需要認真研究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