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勞務為規范施工企業用工起了極大的作用,但是市場無序,混亂,社會矛盾突出,欠薪、工傷等投訴不斷。政府對建筑勞務市場是采取高壓、嚴管的態勢。但是,很多問題是體制性的,社會性的問題。農民工進城工作,欠薪,工傷等,帶有時代性和普遍性。勞務溝通用工單位和勞動工人,特別是農民工,是法律認可的用工形式。按法律法規使用建筑勞務,對企業與工人雙方的權益保障有利,對勞動糾紛、工傷事故的解決有利。
一、建立和完善建筑勞務分包有形交易市場。創建交易平臺,提供勞務分包信息。通過建筑勞務分包交易市場的建立,為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與建筑勞務作業人員提供各種信息服務,包括勞務需求信息、勞務隊伍信息、政策法規信息、工程承發包信息、勞動力價格信息等。為總分包企業和勞務作業人員提供更好的服務,改變目前“有市無場”的局面,為交易雙方搭建良好的交易平臺,促進交易行為的發生,使總分包交易行為規范化、透明化。
二、完善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是規范建筑勞務用工、建立建筑勞務長效管理機制的首要任務。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建筑勞務分包企業的法律地位,使建筑企業的勞務市場交易、政府的市場監管有法可依。
三、加強對建筑勞務市場的監管。嚴把市場準入關。要明確規定勞務分包企業從事分包施工活動必須進入分包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備案,總包與專業承包企業在從事施工過程中都必須使用符合要求資質的勞務企業,同時也應引導總包企業及專業承包企業盡快實現兩層分離。所有勞務企業必須在交易中心為工人辦理勞動合同、工資卡和工傷保險等,使勞務分包企業合法有序地進入建筑市場。建筑勞務分包交易行為必須在各地區建筑勞務分包有形交易市場進行場內交易,統一簽訂國家相關部門制訂的勞務承包合同,實現交易行為的規范化和透明化。通過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對勞務分包企業的監管。
四、建立健全建筑勞務分包服務配套機制。加強勞務基地建設,促進勞務輸出。政府部門要選擇勞動力資源豐富、具有建筑業傳統特色的城市和地區,發揮本地區的工種優勢,加快建筑勞務輸出基地建設,促進勞務輸出,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建筑勞務的有序有效轉移。要給予那些建筑業發達和基礎條件好的城市和地區一定的政策傾斜,加大扶植培育力度,重點培育一些有特色、有優勢、有品牌的示范勞務基地,通過品牌勞務基地和勞務企業的示范帶動作用,改變建筑業勞動力資源地區分布不平衡狀況,局部帶動全局。